【戲畫閑言】何故架空“差評權”
《工人日報》3月17日刊文稱:近年來,差評問題一直困擾著互聯網消費行業。一邊是消費者“不敢打差評”,一邊是商家“接受不了差評”。如果只有叫好聲,那評論區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。不能讓消費者提心吊膽、瞻前顧后不敢給差評。
只能叫好,不能說差,這一習氣,從來就是霸王作風,到哪兒也不會招人喜歡。如今網絡暢通天下,互聯網消費行業隨之興起,當然是為消費者們又打開了一扇方便之門。只是,進了這扇大門,里面有數不清的門臉。有些門臉呢,和藹可親,看了像是客戶的知心朋友一般,完全是“竭誠服務”的姿態;不過,也有門臉就不那么好看了,甚至有點兇神惡煞的,讓人疑心霸王的徒子徒孫也混進了這扇大門,做起生意來了。
互聯網商業區設了“評論區”,是讓顧客給商家打分的。無疑,網上的店家當然希望能得好評,既是對自己的服務質量予以肯定,也為網店的生意做了免費廣告,心情如何不愉快呢。但是,倘是霸王經營的網店,非讓顧客收起怨氣壓住怒火,違心地刷個“好評”,冤不冤哪?難道消費者都該成為商家的“受氣包”,遇到再差的服務也只許說好,不準說孬?有道是:
網店霸王狂無邊,何故架空“差評權”?孬也說好贊歌唱,敢指缺點嘗老拳。
網上做生意,其實與開實體店一樣,不說“為人民服務”的漂亮話,也得信守“誠招八方客”的古訓為好。若背棄了誠信準則,無論網上網下,買賣都難興旺;或者雖以假相蒙人于一時而賺得不義錢財,但是日子久了露出內瓤,最終還是會遭到消費大眾的唾棄。
有法官表示,消費者有對商家的商品和服務提出批評的權利。“差評權”不能被架空,應該受到電商平臺、消費者權益組織、司法機關及政府職能部門等各方面的保護。更有法官指出,消費者給出的打分評級和評論往往基于產品的質量、實物與商家描述是否一致、商家服務態度、快遞服務等綜合因素的考量。不能否認消費者的評級和評論具有一定的主觀性,甚至與客觀事實存在一定的差異,但只要這種主觀性未超越一般人通常行為的范圍、不是基于主觀惡意的目的,商家就應容忍消費者看似“并不友好”的評價。這就是說,即使顧客批評得過了一點頭,只要沒有惡意,店家也該忍著,“和氣生財”嘛。“值得一提的是,針對商戶騷擾、恐嚇寫差評的消費者的行為,平臺絕對不能姑息、縱容,不能讓消費者提心吊膽、瞻前顧后不敢給差評。”
“差評權”其實就是公民在網絡消費領域的批評權,就像在其他領域的批評權不應無故剝奪一樣,這一正當權利也應得到維護。(吳之如·文并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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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曲雪和